12月9日,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从被害者家属黄鹏(化名)处获悉,“贵州男子灌儿女农药致死案”将于12月11日在凤冈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一审开庭。该案第一次庭审于8月21日举行。黄鹏介绍,姐姐黄佳(化名)已放弃民事赔偿,其唯一诉求仍是“死刑立即执行”。由于此次案件不公开审理,他们姐弟二人将不出席庭审。

家属表示,法院工作人员曾向他们透露,被告人刘某杰在此前庭审中提到“对两个孩子有忏悔”,但也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。同时,凤冈县纪委已就他们反映的龙泉派出所“接警不出警”问题对相关人员立案调查。
黄鹏回忆,案发前一天,刘某杰曾捆绑并威胁姐姐,手握农药扬言“要一起死”。姐姐逃脱后立即报警,称自己“受到死亡威胁”。当天下午,他本人也再次报警。然而次日凌晨,外甥和外甥女仍惨遭毒手。家属认为,两次报警均未得到应有处置,凤冈县公安局存在不作为、慢作为。他们向凤冈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但于2025年9月30日被驳回。

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,凤冈县政府认为警方已依法履行职责,损害后果并非因警方失职。在报警记录中,黄佳与黄鹏均未明确提及刘某杰可能会对孩子实施伤害,因此警方难以预判其对子女的威胁。警方称已对黄佳采取必要保护措施。

刑事侦查笔录中,刘某杰辩称自己之前从未表示要伤害孩子,真正产生犯意是在5月21日下午无法联系黄佳及其母亲,并感受到家人的误解后。但黄佳坚持认为,自己报警时反复强调刘某杰“买了农药、威胁要杀她和全家”,警方本应及时查处农药并采取控制措施。

目前,家属已就行政复议结果向遵义中院指定的正安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案件仍在等待分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