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近日发布《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(第一版)》,对教师在教学场景中使用AI进行全面规范,旨在引导教师科学、安全、合规、理性地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,防范其对学生思维发展、价值观塑造、教育公平及数据隐私等造成不利影响。
指引明确提出多项“红线”。教师必须保持育人主导地位,生成式人工智能只能作为辅助工具,尤其在价值观引导、道德教育、情感培养、心理支持等关键环节不得由AI替代。教师还须对AI生成的教学设计、课件、习题等内容进行审慎审核,确保符合课程标准和专业规范,及时纠正错误、过时或逻辑不当的内容。
在学生评价方面,指引强调,教师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作文、艺术作品、开放性作业等的自动批改结果直接作为学生最终评价。使用AI辅助撰写评语时,教师必须基于真实观察和情感关怀,防止评语模板化、空洞化。
在教研与科研领域,教师可使用AI进行文献检索、数据处理与文字润色等常规辅助工作,但研究选题、核心设计、数据解读、论点撰写等关键环节必须由教师主导,并按规范标注引用,确保学术诚信。
指引对作业管理也提出明确要求。教师在布置作业时必须明确禁止学生直接提交由AI生成的内容,可将其作为查阅资料或启发思路的工具,并要求学生在作业中说明AI的使用环节和方式。在项目式学习中,不得使用AI直接生成完整方案,学生需提交过程性创作材料。若学生使用AI辅助观点表达或作品创作,必须明确标注工具名称、使用环节与生成内容。